今天,一则#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的话题上了微博热搜,引发不少网友关注。
据悉,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居住,后来因为经济条件不好,父母就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
多年后,张女士事业有成,于是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她与亲生父母之间也随即发生了矛盾和纠纷……。
张女士的父母认为,张女士出钱给表弟买了房子,那么她也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
张女士则明确表态,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
至此之后,张女士与其父母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直到父母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赡养费。
庭审结果究竟如何?法院判决来了
法院判决的结果是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可酌情商定。由于原告年岁较大,被告作为其子女,的确有赡养父母终老的义务。但弟弟作为成年人,原告不应将买房压力冠以抚养、赡养之名附加给被告。
考虑到原告有退休金收入足以安享晚年,而被告从小由姑姑收养,原告未尽到父母抚养的义务,被告所需要给付的赡养费应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原告酌情商定。
对此,大部分网友一致认为张女士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对待这样的父母不需要心软;要不是女儿有出息了,这父母估计都不会认这个女儿了!重男轻女!这种父母自私又无情!还有网友表示,姑姑可以同时状告亲生父母抚养费100万啊。
你认为在此案中,张女士应该支付这笔赡养费吗?